中山市某经济合作社将名下厂房出租给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没想到合同期届满一年多,该公司不仅拖欠租金多达数十万元,还停工停产,负责人也失去联系,导致经济合作社无法及时腾退厂房,进一步出租。
经济合作社的负责人找到了桂山公证处,申请公证处协助其腾空厂房,盘活集体经济资源。
由于厂房面积大,厂内物质情况不明,为了避免因清退厂房引发矛盾升级和冲突,公证员结合申请人的公证需求和保全证据现场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反复斟酌和研判,制定了全面的保全方案。在清退现场,公证处工作人员客观真实的保全了厂房内的现状并对申请人和评估人员清点过程进行监督和记录。
出租遇到“人去楼空”是最闹心的事,如果强行腾退房屋的程序不够规范,一旦造成了损失,就会被起诉侵权;不及时腾空房屋,又会导致房屋的空置损失不断增加,这使出租方左右为难,不知所措。
公证处以中立人和监督人的身份介入清点过程,客观记录清点过程,保障全过程客观、真实、有效,充分发挥了公证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保障了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防范经济纠纷,切实为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公证力量。
石岐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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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城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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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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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山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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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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