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金被拖欠,公证支招化解助力盘活集体经济
发布日期:2022-01-14
阅读量:1152

中山市某经济合作社将名下厂房出租给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没想到合同期届满一年多,该公司不仅拖欠租金多达数十万元,还停工停产,负责人也失去联系,导致经济合作社无法及时腾退厂房,进一步出租。

经济合作社的负责人找到了桂山公证处,申请公证处协助其腾空厂房,盘活集体经济资源。


由于厂房面积大,厂内物质情况不明,为了避免因清退厂房引发矛盾升级和冲突,公证员结合申请人的公证需求和保全证据现场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反复斟酌和研判,制定了全面的保全方案。在清退现场,公证处工作人员客观真实的保全了厂房内的现状并对申请人和评估人员清点过程进行监督和记录。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出租遇到“人去楼空”是最闹心的事,如果强行腾退房屋的程序不够规范,一旦造成了损失,就会被起诉侵权;不及时腾空房屋,又会导致房屋的空置损失不断增加,这使出租方左右为难,不知所措。

公证处以中立人和监督人的身份介入清点过程,客观记录清点过程,保障全过程客观、真实、有效,充分发挥了公证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保障了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防范经济纠纷,切实为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公证力量。



市公证协会编辑部
供稿单位:桂山公证处
一审:林银玲
二审:李粤杏
三审:朱建华
部分图片、表情和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咨询热线

石岐公证处

咨询电话 88335622 

菊城公证处

咨询电话 22239393

火炬公证处

咨询电话 89923293

桂山公证处

咨询电话 85881900

凤翔公证处

咨询电话  22596311 

香山公证处

咨询电话 89902183


图片
专栏:行业动态
作者: 中山公证
原文链接: 阅读原文
上一页:菊城公证处“渗透式服务”助力股权继承,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下一页:司法部颁布《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明确11种投诉情形